《新世纪周刊》“拍摄中国·2008” 专题月

《新世纪周刊》
为时政综合性新闻周刊,内容涉及并覆盖国内外新闻的各个领域,通过多元化观点和视角,呈现出独立性新闻观和权威性的特征。

《新世纪周刊》每月三期,逢 1 日、 11 日、 21 日出版, 160 页轻涂纸彩色印刷,全国发行,每期印量 15 万册。

内容简述:

《新世纪周刊》拍摄中国· 2008 '专题月赛

由《新世纪周刊》组织评委会,每月3日对上月度投稿作品进行评选,选出“月度十佳作品”。

评选结果在当月11日出版的《新世纪周刊》上发表公布,附专家点评,摘录网友的精彩评论。

2009 年1月中旬,集结全年的“月度十佳作品”,由《新世纪周刊》组织评委会进行“年度十佳作品”评选,评选结果在2009年1月21日 出版的《新世纪周刊》“拍摄中国· 2008 ” 年度图片专刊上公布;同期在北京举办“拍摄中国· 2008 ” 摄影作品首展暨新闻发布会,邀请“年度十佳”获奖作者参加。 2 月份开始在各大城市举办巡回展览。

投稿细则:

•  专业摄影工作者和摄影爱好者均可参加。

•  参赛作品内容应着重反映社会纪实及人们生活。

•  数量、题材、风格不限;彩色、黑白均可;单幅、组照不限(组照不少于 6 幅)。

•  数码作品可以进行适当影像处理,但必须保持该作品的基本性质,谢绝经电脑合成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。

•  作品一经入选,作者须提供短边不小于 2000 像素的电子文件。

•  新闻及图片故事类作品须附图片说明。

•  投稿作品所涉及的肖像权、名誉权、隐私权、著作权及商标权等法律责任由投稿者自负。

•  投稿方式:

•  网站投稿:“新世纪周刊‘拍摄中国· 2008 '专题月赛”投稿平台,标注作品标题、 ID (姓名)及联系方式。

•  邮箱投稿: xsjzk2008@163.com (“拍摄中国· 2008 ” 专用信箱)

•  邮寄投稿:

电子文件光盘请寄至:北京市东城区东交民巷 28 号红都商务会馆 B 座 4 层《新世纪周刊》“拍摄中国· 2008 ” 月赛组委会
邮编: 100006
电话: 010-85115347/49 转 862

联系人:薛涛、庄健
(注:电子光盘一律不退稿。)

10 、截稿日期:

•  网站及邮箱投稿作品:
每月底最后一日。

•  邮寄投稿作品:
每月 25 日,以邮戳为准。

11 、凡投稿作者,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项规则。

评选细则:

•  评选委员会将由摄影及传媒界专家组成(名单另行公布)。

•  “月度十佳”评选:

每月 3 日进行上月“月度十佳”评选,评选结果在当月 11 日出版的《新世纪周刊》上发表公布,附专家点评,摘录网友的精彩评论。

•  “年度十佳”评选:

2009 年 1 月中旬进行“年度十佳”评选,评选结果将在 2009 年 1 月 21 日 出版的《新世纪周刊》“拍摄中国· 2008 ” 年度图片专刊上发表公布。同期在北京举办“拍摄中国· 2008 ” 摄影作品首展暨新闻发布会,并邀请获奖作者及合作网站参加。

奖项设置:

•  “月度十佳作品”每幅奖金 300 元人民币;赠《新世纪周刊》全年刊物一套。

•  “年度十佳作品”每幅奖金 2000 元人民币;赠 2009 年度《新世纪周刊》全年刊物一套;并受邀参加“拍摄中国· 2008 ” 北京首展暨新闻发布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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